越族或百越族都只是一种泛称。实际上越人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民族。但也必须看到,越族各个支裔又是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庞大的人类共同体。他们有着共同的族称——越或粤。甲骨文中已有“戊”字,据考,戊当指越人,也有认为是指越人所制造的兵器,通钺;有一定的分布地域——从长江直至越南北部;很可能已有较为共通的语言;善于种植水稻或习于水上生活。特别是具有许多相似的生活习俗和考古上发现的文化特征。如断发文身、喜用铜鼓、善用舟船、居住“干栏”、流行二次葬、悬棺葬和拔牙风俗;出土文物常见有肩石器,有段石器、石铲、石钺,几何印纹陶器等等。其中尤以断发文身最具广泛性,也最具特色。几乎所有的百越人,特别是东南沿海一带的百越人都崇尚此俗。
所谓断发文身,就是剃光头发,刻画整个身躯。我国古籍屡谈及此,那是对中原华夏族的束发笄冠而言的。这种习俗,原是处在江湖海滨,多以捕鱼为生的百越人,在谋生中祈求避免蛟龙(当指鳄类)侵害的一种做法。《淮南子》说:“九嶷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应解为剪)发文身,以象鳞虫。”《史记》的注释者应邵说得更清楚: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加害”。后来由此逐渐生发了对鳞虫类的图腾崇拜,才使断发文身带上神秘色彩。过去潮汕到处有青龙庙,所祀皆为蛇神,人们称之为龙,拜蛇之风甚古。吴震方《岭南杂记》上载:“潮州有蛇神,其像冠冕南面,尊曰游天大帝。龛中皆蛇也,欲见之,庙祝必致辞而后出,盘旋鼎俎间,或倒悬梁椽上,或以竹竿承之,蜿蜒纠结,不怖人亦不螫人,长三尺许,苍翠可爱。”这正是断发文身所生发的对龙、蛇的图腾崇拜。
二次葬,也称迁葬、洗骨葬,这是古越族特有的葬俗。《墨子·节葬下》就有“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的记载。这里楚之南,就是指南越。在考古上,广东此类发现不少。潮安陈桥的贝丘遗址,发现过大量的染成红色的人骨。可证潮地的越族人也流行二次葬风俗。
越入富有反抗精神,这在《史记》、《淮南子》、《后汉书》等古籍中均有所述。如《淮南子》在记载秦军南侵时,说越人都撤至山林之中,“与禽兽处,莫肯为秦虏”,并推选“桀骏”者为将,发动夜攻,大败秦军,“杀尉屠睢,伏尸流血数十万”。描述得极为生动。但是,不管越人如何勇敢善战,却终究抵挡不住比之远为先进的秦汉大军。泰朝在尉屠岁、睢被杀之第二年(公元前214年),又派赵佗率领充军罪人遣戍越地。自此约100多年的时间里,汉族军队和随军家属一齐进入岭南地区,渐渐“与超人杂处”。史禄(或称监禄)正是在那个时候为大军凿渠运粮,后“留家揭岭”,成为有史所载的汉人移居潮地的首创者。西汉元鼎年间,伏波将军路博德率大军征讨南越,使百越人中的南越支裔,随着东越、闽越之后也灭亡了。由于不断汉化的结果,百越人的各个部族大多逐渐融合到统一的中华民族之中。此后,除三国时的“山越”,以及隋文帝开皇十年(公元590年)尚有“巡抚岭南,百越皆伏”等偶尔的记载外,“越”字基本在史籍中消失,未被汉化的百越人遗裔,又重新被统称为“南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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