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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平区概况

行政区域与人口
    升平区地处汕头市西北隅,东与金园区接壤,南临礐石海湾毗邻达濠区、潮阳市,西连揭阳市地都镇,北界潮州市庵埠镇,西北至桑浦山分水岭。内河韩江、榕江流经境内出海,有绵长的海岸线和一批天然良港。总面积75.03平方公里,总人口31.8万人。现辖15个街道办事处,115个居委会。

区人民政府驻光华路124号。
气候
    升平区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北回归线横贯全境。全年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气温温和,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无霜期在360天以上,平均气温21.3摄氏度,平均日照2100小时,平均相对湿度82%,年降水量1700毫米左右。
经济社会发展概述
    工业生产兴旺发达。升平区确立工业兴区的发展战略,不断深化企业体制改革,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创办多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重点扶持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全区实业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全区工业企业2200多家,年工业产值超千万元的企业66家,超亿元的3家。形成机械机电、印刷包装、家用电器、塑料制品、医疗仪器、汽车配件、工艺服装、电脑机绣、纺织、食品、家具、玻璃、陶瓷、电缆、新型材料等20多个主要行业。
    商业贸易蒸蒸日上。升平区充分发挥老商埠和商贸人才济济的优势,调动多个积极性发展商贸业及其它第三产业,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形成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的发展新格局。全区拥有商业企业5000多家,其中有进口权公司41家,专业、综合和农贸市场26个,拥有一批商业网点及临时集散点,其中海安服装市场、汕头旧货交易中心等专业市场远近闻名。
    外引内联硕果累累。升平区充分利用特区、侨乡、土地等优势,全方位、多渠道拓展外引内联新领域。先后与全国235家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及其它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横向联系,与全国12个县(区)建立了经济协作友好关系,分别在上海和香港设立了“窗口”单位,积极开展经济、技术、信息交流和协作,广泛拓展对外招商引资新领域。至目前已引进“三资”项目291个,实际利用外资2.37亿美元。
    “三高”农业欣欣向荣。升平区充分利用丰富的土地资源,发挥亚热带海洋气候优势,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同时,大力发展高产、高质、高效的农业和外向型农业经济,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进程。建立了鳗鱼、甲鱼、对虾、膏蟹、牡蛎、桂花鱼、泰国紫花芒果、威廉斯香蕉、蔬菜和鸡、鹅、鸭、猪、牛等一批初具规模的“三高”农业基地以及石板材出口基地。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向前发展。科技进步的作用不断增强,1991年至1996年全区实施科技计划77项,其中10个项目获国家级和省级奖励,有13个项目填补国内空白,5个项目填补省内空白。
    教育事业得到优先发展。全区共改建、扩建、新建校舍38所,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专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取得明显成效。体育事业方兴末艾。1992年以来,我区体育健儿在参加世界、全国、全省、全市各类竞赛中,共获得了482枚奖牌。双拥工作迈上新台阶。1994年和1996年连续两次被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授予“双拥模范区”称号。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社会各项事业也取得新的发展。

投资环境

西片区
    升平区西片区是汕头北岸发展空间最宽、发展潜力最大的黄金地带。面积55平方公里,水陆交通方便,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2067公顷,低洼地533公顷,海滩涂867公顷,山地1133公顷,是投资少、潜力大、获利厚的置业理想之地。由香港知名人士李嘉诚先生在辖区大学路南侧投资20亿人民币、占地面积130公顷的“安居工程”,首期工程已竣工。占地面积8500平方米的教师公寓首期工程也已建成交付使用。
老城区
    升平老城区面积6.946平方公里。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多渠道动员海内外一切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旧城改造。目前旧城区改造如火如荼,在建项目13个,其中我市首个利用外资改造项目——上永安片(联升花园)已竣工交付使用。“四永一升平”和乌桥岛成片改造工程正在抓紧筹划中。随着礐石大桥建成通车,旧城区的区位优势将明显增强,加上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旧城改造一系列优惠政策,将吸引更多的海内外客商踊跃参与改造。一个现代化新城区将指日可待。
升平工业区
    位于大学路东侧,占地面积83.5公顷,整个工业区地理位置优越,规划布局合理,道路通畅,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目前,有79家企业建成投产,5家正在基建中。此外,升平第二工业区正在抓紧规划筹建中。
荣升科技园
    位于汕头大学南侧,是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西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首期开发27.15公顷,将建成风景优美、无污染、花园式的科技园区。目前已完成“五通一平”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并有一批企业陆续进园投资设厂,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高科技产品。
叠金、莲塘工业区
    叠金工业区位于206国道汕揭路段南侧,占地23.3公顷,目前已有金刚玻璃集团等35家企业建成投产。
    莲塘工业区占地33.3公顷,工业区内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已有汽车修理、印刷包装、食品等一批企业在区内“落户”。
交通
    随着沟通汕头南北的礐石大桥的通车,通往牛田洋的明珠大桥的兴建和西区道路的日益配套,将使我区的交通现状得到根本性改善,加上区内现有的汕头国际客运站、西堤客运站、汽车总站和一批货运码头以及规划建设中的汕揭梅高速公路和潮汕天鹅机场,将使我区形成陆、海、空的现代交通网络,为升平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电讯
    邮电通讯跨入先进行列,实现交换程控化、传输数字化,可与美国、英国、德国、澳洲、加拿大、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台湾、澳门、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246个城市和国内1485个城市直接拨号通话。已开通了电话、图文传真、无线电传呼业务以及国际20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内900多个城市的邮件特快邮递业务。
供电、供水
    本辖区内有省电网汕头500KV变电站和阳光电厂,使我区可供电量更加充沛。全区自来水供应充足。
教育设施
    升平区有全日制中专学校l所,进修学校l所,职业中学2所,中学15所,小学36所,幼儿园95所。辖区内由香港知名人士李嘉诚先生捐资兴办的汕头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综合性大学,条件优越,环境优美。
旅游设施
    升平区不仅是汕头市的发祥地,也是粤东历史悠久的商贸中心,而且是潮汕地区古迹众多、风光秀丽的旅游胜地。有闻名遐迩的桑浦山龙泉岩、明代兵部尚书翁万达的书斋——“翁公书院”;有位于闹市区的老妈宫、中山公园、月眉翠堤和已重新修复的小公园亭;有被誉为“鮀岛新八景”的北回归线标志塔(北标窥日)、金风坛(风坛溅玉)、汕头大学(学府涵青)、汕头广播电视中心(荧塔流云)、海滨长廊(长廊观海);还有被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八·一”南昌起义军总指挥部旧址、广东东江各属行政委员公署旧址等。这些为升平区增添了绚丽夺目的光彩。

投资优惠政策

税收
  所得税:设在升平区辖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经营期十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企业所得税可享受二年免、三年减半征收的优惠。减免税期满后,经确认为产品出口型的企业,特区内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经确认为技术先进型企业,可延长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在我区设立的服务性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外商投资额500万美元以上,经申请批准,可享受一年免、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
    外商将其税后所得利润再投资,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上述投资如果是“二型”企业(产品出口型和技术先进型),则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二年。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二年。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以及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矿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
    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热源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征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二年。
    房产税:外商投资企业自有房产,以其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起3-5年免征房产税。
    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除原油、成品油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产品外,免征增值税。
外汇管理
    在升平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业务需要,经外汇管理局核准登记,可在有外汇经营业务的国内银行或外资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可不结汇保留现汇,用于正常的业务支出;多余外汇经外汇管理局核准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分行申请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
    外商的税后利润和外籍员工的税后工资及其它正常收入,可按有关规定向开户银行申请汇出境外。
生产经营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拥有经营自主权。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者有权按照国际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管理企业,并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生产和销售,自行筹措和运用资金,自行采购生产资料,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和员工数量。
    外商投资企业期满或提前终止,可依法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在清理债权债务后,经有关部门核准,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自行生产棉、毛、丝绸等纺织品的外商投资企业,能按合同规定投入资金的,可优先申办出口配额许可证。
    外商投资国家鼓励和允许发展的项目,其原材料进口不涉及国家配额、许可证管理,外汇能自行平衡的,产品内外销比例由企业自定。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市区内设立非法人地位的自产产品销售点。
    放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允许同一企业生产经营相近或相关行业的品种。
    外商在本市实际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在汕头市区设立投资性公司或综合性开发公司。
其它
    外商投资企业新装水表,可优惠核减30%的供水发展基金。
    在我区荣升科技园内建设的项目,在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外,还可享受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旧城区改造
    凡属旧城区改造指令性计划项目,可根据市旧城办经济成本测算结果和财政不增加直接投入的原则,酌情给予减免下列税费:
    (1)市政设施配套建设费;
    (2)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
    (3)城市绿化费;
    (4)人防异地建设费;
    (5)消防事业发展基金;
    (6)商品房出售利润上交地方财政费;
    (7)堤围防护费;
    (8)规划经费和散装水泥发展基金(最高减免幅度为50%);
    (9)供水、供电扩充费(拆迁户全免,即水表每户按4分表、电表每户按5安培计、如拆迁户要扩容、其增加部分则按水、电部门有关规定收取扩充费);
    (10)基建用水扩充费和基建用电扩充费(加压泵房和变电房由建设单位负责,其次供水设备和变电设备不得在改造前向住户收取每户500元的电费储蓄,须在拆迁户回迁后再行收取);
    (11)施工建筑税和商品房营业税,原则上应予以优惠照顾,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提出意见报市府审定。
    (12)凡在旧城区改造片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以照顾购房者或其亲友在市区入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至75平方米的,准予在市区入户1人;建筑面积76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的,准予在市区入户2人;建筑面积101平方米以上的,准予在市区入户3人),其购房入户城市增容费一律免收。
    (13)凡在旧城区改造项目中的购买住宅和非住宅建筑物,以及拆迁户增购部分面积,一律免收契税。
 
  • 潮汕地区图
  • 潮汕地区主要文物胜迹分布图
  • 潮汕大事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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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市:
      龙湖区、 金园区、 升平区
      达濠区河浦区、 南澳县、
      潮阳市、 澄海市、
    潮州市:
      湘桥区、 枫溪区、 意溪区、
      潮安县、 饶平县、
    揭阳市:
      榕城区、 揭东县、 惠来县、
      揭西县、 普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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